卷五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背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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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椎穴至尾骨穴,共計三十一椎,通作三尺,故謂人為三尺之軀者此也。 上七椎,每椎一寸四分一釐,共九寸八分七釐。 中七椎,每椎一寸六分一釐,一尺一寸二分七釐。 下七椎,每椎一寸二分六釐,共八寸八分二釐。 第二行俠脊各一寸半,除脊一寸,共折作四寸,分兩旁。 第三行,俠脊各三寸,除脊一寸,共折作七寸,分兩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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