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
痘證禁表藥論

吴瑭342 字原文出处

章节导航展开
原文保留来源字形

表藥者,為寒水之氣鬱於人之皮膚經絡,與人身寒水之氣相結,不能自出而設者也。痘證由君 火溫氣而發,要表藥何用?以寒水應用之藥,而用之君火之證,是猶緣木而求魚也。緣木求魚,無後 災;以表藥治痘瘡,後必有大災。蓋痘以筋骨為根本,以肌肉為戰場,以皮膚結痂為成功之地。用表 藥虛表先壞其立功之地,故八、九朝灰白塌陷,切牙寒戰,例靨黑陷之證,蜂起矣。古方精妙不可 勝數,惟用表藥之方,吾不敢信。今人且恣用羌、防、柴、葛、升麻、紫蘇矣。更有愚之愚者,用表藥 以發悶證是也。痘發內由肝腎,外由血絡,悶證有紫白之分∶紫悶者,梟毒把持太過,法宜清涼敗毒, 古用棗變百祥丸,從肝腎之陰內透,用紫雪芳涼,從心包之陽外透;白悶則本身虛寒,氣血不支之 證,峻用溫補氣血,托之外出,按理立方,以盡人力,病在里而責之表,不亦愚哉!

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

本文来自《温病条辨》本地文字整理稿,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。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。

查看本书来源、版本及权利说明

整理文件:12-温病条辨-吴瑭.m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