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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分而治之

李杲336 字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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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痹論》云∶「陰氣者,靜則神藏,躁則消亡。飲食自倍,腸胃乃傷」。此混言之也。分之為二∶飲也,食 也。又經雲∶「因而大飲則氣逆。因而飽食,筋脈橫解,則腸 為痔」。飲者,無形之氣,傷之則宜發 汗利小便,使上下分消其濕,解酲湯、五苓散之類主之。食者,有形之物,傷之則宜損其谷;其次莫若 消導,丁香爛飯丸、枳術丸之類主之;稍重則攻化,三棱消積丸、木香見 丸之類主之;尤重者,則或 吐或下,瓜蒂散、備急丸之類主之。以平為期。蓋脾已傷,又以藥傷,使營運之氣減削,食愈難 消。故《五常政大論》雲,「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無毒治 病,十去其九;谷肉果菜,食養盡之。無使過之,傷其正也。不盡,行復如法。」聖人垂,此嚴戒,是為萬 世福也。如能慎言語、節飲食,所謂治未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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