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
草木各得一太極論

吴瑭218 字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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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來着本草者,皆逐論其氣味性情,未嘗總論夫形體之大綱,生長化收藏之運用,茲特補之。蓋 蘆主生,干與枝葉主長,花主化,子主收,根主藏,木也;草則收藏皆在子。凡干皆升,蘆勝於干;凡 葉皆散,花勝於葉;凡枝皆走絡,須勝於枝;凡根皆降,子勝於根;由蘆之升而長而化而收,子則復降 而升而化而收矣。此草木各得一太極之理也。 愚之學,實不足以着書,是編之作,補苴罅漏而已。末附二卷,解兒難、解產難,簡之又簡, 只摘其吃緊大端,與近時流弊,約略言之耳。覽者諒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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