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灸後調攝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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灸,後不可就飲茶,恐解火氣,及食,恐滯經氣,須少停二二時,宜入室靜臥, 遠人事,忌色慾,平心定氣,凡百俱要寬解,尤忌大怒大勞,大饑大飽,受熱冒寒, 至於生冷瓜果,亦宜忌之,惟食清淡養胃之物,使氣血流通,艾火逐出病氣, 若過厚毒味,酗醉,致生痰涎,阻滯病氣矣,鮮魚雞羊雖能發火。 止可施於初灸十數日之內,不可加於半月之後,今人多不知調養,雖灸何益, 故因灸而反致 害者,此也。徒責灸艾不效何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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