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師愚疫病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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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按∶《雞峰普濟方》論外感諸疾有雲∶四時之中,有寒暑燥濕風五氣相搏,善變諸疾。今就五氣中分其清濁,則暑燥為天氣,系清邪;風寒濕為地氣,系濁邪。然則仲聖所云∶清邪中上者,不僅霧露之氣已,而書傳兵火之餘,難免遺亡之憾。否則,疫乃大證,聖人立論,何其略耶?後賢論疫,各有精義,亦皆本於仲聖清濁互中之旨。若但中暑燥之清 邪,是淫熱為病,治法又與嘉言、又可異,汪按∶須知此篇乃專治燥熱之疫。學人切記自不致誤用矣。後人從未道及。 惟秦皇士雲∶燥熱疫邪,肺胃先受。故時行熱病,見唇焦消渴者,宜用白虎湯。惜語焉未詳。夫暑即熱也。燥即火也。 金石不堪其流爍,況人非金石之質乎?徐後山《柳崖外編》嘗雲∶乾隆甲子,五六月間,京都大暑,冰至五百文一斤。 熱死者無算。九門出櫬,日至千餘。又紀文達公雲∶乾隆癸丑,京師大疫。以景岳法治者多死;以又可法治者,亦不驗。 桐鄉馮鴻臚星實姬人,呼吸將絕,桐城醫士投大劑石膏藥,應手而痊。踵其法者,活人無算。道光癸未,吾鄉郭雲台纂 《證治針經》,特采紀說,以補治疫之一法。然紀氏不詳姓氏,讀之令人悵悵,越五載毗陵庄制亭官於長蘆,重鐫《疫疹 一得》。書出始知紀氏所目擊者,乃余君師愚也。原書初刻於乾隆甲寅,而世鮮流行,苟非庄氏幾失傳矣。汪按。余氏以 親所試驗者筆之於書。發前人所未發。非妄作也。無如世皆崇信溫補。余氏之書非所樂聞。間有信余氏之論者。又不問 是否燥熱為病隨手妄施。以致誤人。論者。益復集矢於余氏矣。此余氏之書。所以不行於時也。然豈余氏之過哉。昔王 白田先生作石膏辨。力辟石膏以為受害者甚多。豈知誤用之而殺人者。善用之即可救人乎。余讀之,雖純疵互見,而獨 識淫熱之疫,別開生面,洵補昔賢之未逮,堪為仲景之功臣,不揣疏庸,節取而刪潤之,纂作聖經之緯。
論疫與傷寒似同而異
疫證初起,有似傷寒太陽陽明證者。然太陽陽明頭痛,不至如破。而疫則頭痛如劈,沉不能舉。傷寒無汗,而疫則 下體無汗,上身有汗,惟頭汗更盛。頭為諸陽之首,火性炎上,毒火盤踞於內,五液受其煎熬,熱氣上騰,如籠上熏蒸 之露。故頭汗獨多。此又痛雖同而汗獨異也。有似少陽而嘔者,有似太陰自利者。少陽之嘔,脅必痛;疫證之嘔,脅不 痛。因內有伏毒,邪火干胃,毒氣上沖,頻頻而作。太陰自利,腹必滿;疫證自利,腹不滿。大腸為傳送之官,熱注大 腸。有下惡垢者,有旁流清水者,有日及數十度者。此又證異而病同也。
論斑疹
余每論熱疫不是傷寒。傷寒不發斑疹。或曰∶熱疫不是傷寒,固已。至云傷寒不發斑疹,古人何以謂傷寒熱未入胃, 下之太早,熱乘虛入胃,故發斑;熱已入胃,不即下之,熱不得泄,亦發斑。斯何謂歟?曰∶古人以溫熱皆統於傷寒, 故《內經》云∶「熱病者,傷寒之類也。」《難經》分別五種之傷寒,《傷寒論》辨別五種之治法。既云熱入胃,縱非溫熱, 亦是寒邪化熱,故可用白虎、三黃、化斑解毒等湯以涼解也。今人不悟此理,而因以自誤誤人。至論大者為斑,小者為疹。赤者胃熱極,五死一生;紫黑者胃爛,九死一生。余斷生死,則又不在斑之大小紫黑,總以其形之鬆浮緊束為憑耳! 如斑一出,鬆活浮於皮面,紅如朱點紙,黑如墨塗膚,此毒之鬆活外見者,雖紫黑成片可生;一出雖小如粟,緊束有根,如履透針,如矢貫的,此毒之有根錮結者,縱不紫黑亦死。苟能細心審量,神明於鬆浮緊束之間,決生死於臨證之頃, 始信余言之不謬也。
論治疫
仲景之書,原有十六卷,今世只傳十卷,豈疫疹一門,亦在遺亡之數歟?以致後世立說紛紛。至河間清熱解毒之論 出,有高人之見,異人之識,其旨既微,其意甚遠,後人未廣其說,而反以為偏。《馮氏錦囊》亦云∶斑疹不可發表,此 所謂大中至正之論。惜未暢明其旨,後人何所適從?又可辨疫甚析。如頭痛、發熱、惡寒,不可認為傷寒表證,強發其 汗,徒傷表氣。熱不退,又不可下,徒傷胃氣。斯語已得其奧妙。奈何以疫氣從口鼻而入,不傳於胃而傳於膜原,此論 似有語病。至用達原飲、三消諸承氣,猶有附會表里之意。惟熊恁昭《熱疫志驗》,首用敗毒散去其爪牙,繼用桔梗湯同 為舟楫之劑,治胸膈手六經邪熱,以手足少陽俱下膈絡胸中,三焦之氣為火,同相火遊行一身之表,膈與六經乃至高之 分,此藥浮載亦至高之劑,施於無形之中,隨高下而退胸膈及六經之熱,確係妙方。汪按∶敗毒散似未盡妥究宜慎用。 余今採用其法,減去硝、黃,以熱疫乃無形之毒,難以當其猛烈,重用石膏,直入肺胃,先搗其窩巢之害,而十二經之 患自易平矣,無不屢試屢驗,明者察之。
論治疹
疹出於胃。古人言∶熱未入胃而下之,熱乘虛入胃,故發斑。熱已入胃,不即下之,熱不得泄,亦發斑,此指寒邪 化熱,誤下、失下而言。若疫疹未經表下,有熱不一日而即發者,故余謂熱疫有斑疹,傷寒無斑疹也。熱疫之斑疹發之 愈遲,其毒愈重。一病即發,以其胃本不虛,偶染疫邪,不能入胃,猶之牆垣高碩,門戶緊密,雖有小人,無從而入。 此又可所謂達於膜原者也。有遲至四五日而仍不透者,非胃虛受毒已深,即發表攻里過當。胃為十二經之海,上下十二 經,都朝宗於胃,胃能敷布十二經,榮養百骸,毫髮之間,靡所不貫,毒既入胃,勢必敷布於十二經,殘害百骸,使不 有以殺其炎炎之勢,則百骸受其煎熬,不危何待?疫既曰毒,其為火也明矣。火之為病,其害甚大,土遇之而焦,金遇 之而熔,木遇之而焚,水不能勝則涸。故《易》曰∶「燥萬物者,莫 乎火」,古人所謂元氣之賊也。以是知火者疹之根, 疹者火之苗也。如欲其苗之外透,非滋潤其根,何能暢茂?一經表散燔灼火焰,如火得風,其焰不愈熾乎?焰愈熾,苗 愈遏矣。疹之因表而死者,比比然也。其有表而不死者,乃麻疹、風疹之類。有謂疹可治而斑難治者,殆指疫疹為斑耳! 夫疫疹亦何難治哉,但人不知用此法也。
論疫疹之脈不能表下
疫疹之脈,未有不數者。有浮大而數者,有沉細而數者,有不浮不沉而數者,有按之若隱若見者。此《靈樞》所謂 陽毒伏匿之象也。診其脈,即知其病之吉凶。浮大而數者,其毒發揚,一經涼散,病自霍然;沉細而數者,其毒已深, 大劑清解,猶可撲滅。至於若隱若見,或全伏者,其毒重矣,其證險矣!此脈得於初起者間有,得於七八日者頗多,何 也?醫者,初認為寒,重用發表,先傷其陽。表而不散,繼之以下,又傷其陰。殊不知傷寒五六日不解,法在當下,猶 必審其脈之有力者宜之。疫熱乃無形之毒,病形雖似大熱,而脈象細數無力,所謂壯火食氣也。若以無形之火熱,而當 硝、黃之猛烈,熱毒焉有不乘虛而深入耶?怯弱之人,不為陽脫,即為陰脫。氣血稍能駕馭者,亦必脈轉沉伏,變證蜂 起。或四肢逆冷、或神昏譫語、或郁冒直視、或遺溺旁流,甚至舌卷囊縮,循衣摸床,種種惡候,頗類傷寒。醫者不悟 引邪入內,陽極似陰,而曰變成陰證。妄投參、桂,死如服毒。遍身青紫,口鼻流血。如未服熱藥者,即用大劑清瘟, 敗毒飲重加石膏,或可挽回。余因歷救多人,故表而出之。
論疹形治法
鬆浮灑於皮面,或紅或赤,或紫或黑,此毒之外見者。雖有惡證,不足慮也。若緊束有根,如從皮里鑽出,其色青紫,宛如浮萍之背,多見於胸背,此胃熱將爛之候。即宜大清胃熱,兼涼其血。以清瘟敗毒飲加紫草、紅花、桃仁、歸尾。務使鬆活色淡,方可挽回。稍存疑慮,即不能救。
論疹色治法
血之體本紅,血得其暢,則紅而活、榮而潤,敷布洋溢,是疹之佳境也。○淡紅有美有疵,色淡而潤,此色之上者 也;若淡而不榮,或嬌而艷、干而滯,血之最熱者。○深紅者,較淡紅為稍重,亦血熱之象。涼其血即轉淡紅。○色艷 如胭脂,此血熱之極,較深紅為更惡。必大用涼血,始轉深紅。再涼其血,而淡紅矣。○紫赤類雞冠花而更艷,較艷紅 為火更盛。不急涼之,必至變黑。須服清瘟敗毒飲加紫草、桃仁。○細碎宛如粟米,紅者謂之紅砂;白者,謂之白砂。 疹後多有此證,乃餘毒盡透最美之境。愈後蛻皮。若初病未認是疫,後十日半月而出者。煩躁作渴,大熱不退,毒發於 頷者,死不可救。
論發瘡
疫毒發斑,毒之散者也。疫毒發瘡,毒之聚者也。初起之時,惡寒發熱,紅腫硬痛,此毒之發揚者。但寒不熱,平 扁不起,此毒之內伏者。或發於要地,發於無名,發於頭面,發於四肢,種種形狀,總是瘡證。何以知其是疫毒所聚? 尋常瘡脈,洪大而數;疫毒之脈,沉細而數。尋常瘡證,頭或不痛;疫毒,則頭痛如劈,沉不能舉,是其驗也。稽其證, 有目紅面赤而青慘者,有忽汗忽嘔者,有昏憒如迷者,有身熱肢冷者,有腹痛不已者、有大吐乾嘔者,有大泄如注者, 有譫語不止者,有妄聞妄見者,有大渴思水者,有煩躁如狂者,有喊叫時作、若驚若惕者。病態多端,大率類是。誤認 尋常瘡證,溫托妄施,斷不能救。 雄按∶暑、濕、熱、疫諸病,皆能外發癰瘡。然病患不自知其證發之由。外科亦但見其外露之瘡,因而誤事者,最 多。人亦僅知其死於外證也。噫!
論妊娠病疫
母之於胎,一氣相連。蓋胎賴母血以養,母病熱疫,毒火蘊於血中,是母之血即毒血矣。苟不亟清其血中之毒,則 胎能獨無恙乎?須知胎熱則動,胎涼則安,母病熱疫,胎自熱矣。竭力清解以涼血,使母病去而胎可無虞。若不知此, 而舍病以保胎,必至母子兩不保也。至於產後以及病中,適逢經至,當以類推。若雲產後經期,禁用涼劑,則誤人性命, 即在此言。
論悶證
疫診初起,六脈細數沉伏,面色青慘,昏憒如迷,四肢逆冷,頭汗如雨,其痛如劈,腹內攪腸,欲吐不吐,欲泄不 泄,男則仰臥,女則復臥,搖頭鼓頷,百般不足,此為悶疫。斃不終朝。如欲挽回於萬一,非大劑清瘟敗毒飲不可。醫 即敢用,病家決不敢服。與其束手待斃,不如含藥而亡,雖然,難矣哉! 雄按∶所謂悶者,熱毒深伏於內,而不發露於外也。漸伏漸深,入髒而死,不俟終日也。固已。治法,宜刺曲池、 委中,以泄營分之毒。再灌以紫雪,清透伏邪,使其外越,楊雲∶治法精良。或可挽回,清瘟敗毒飲何可試耶?汪按∶ 本方有遏抑而無宣透,故決不可用。
疫延醫驗
乾隆戊子年,吾邑疫疹流行。初起之時,先惡寒而後發熱,頭痛如劈,腰如被杖,腹如攪腸,嘔泄兼作,大小同病, 萬人一轍,有作三陽治者,有作兩感治者,有作霍亂治者,迨至兩日,惡候蜂起,種種危證,難以枚舉。如此死者,不可勝計。良由醫者,固執古方之所致也。要之執傷寒之方以治疫,焉有不死者乎?是人之死,不死於病,而死於藥。不死於藥,而死於執古方之醫也。疫證乃外來之淫熱,非石膏不能取效。且醫者,意也。石膏者,寒水也。以寒勝熱,以水勝火,投之百發百中。五月間,余亦染疫,凡邀治者不能赴診,叩其證狀,錄方授之。互相傳送,活人無算。癸丑京師多疫,即汪副憲、馮鴻臚亦以余方傳送,服他藥不效者,並皆霍然。故筆之於書,名曰「清瘟敗毒飲」。隨證加減,詳列於後。
雄按∶吳門顧松園(靖遠)因父患熱病,為庸醫投參、附所殺。於是發憤習醫,寒暑靡間者,閱三十年,嘗着《醫 鏡》十六卷。徐侍郎秉義為之序,稱其簡而明,約而該,切於時用而必效。惜無刊本,余求其書而不得。近見桐鄉陸定圃進士《冷廬醫話》,載其治汪纘功陽明熱證,主白虎湯。每劑石膏用三兩,兩服,熱頓減。而遍身冷汗,肢冷發呃。
郡中著名老醫,謂非參、附,弗克回陽,諸醫和之,群嘩:「白虎再投必斃。」顧引仲景熱深厥,亦深之文,及嘉言:陽證忽變陰厥,萬中無一之說,諄諄力辯。諸醫固執不從。投參、附回陽斂汗之劑,汗益多而體益冷,反詆白虎之害。微陽脫在旦暮,勢甚危,舉家驚惶。復求顧診,仍主白虎,用石膏三兩,大劑二服,汗止身溫。再以前湯加減,數服而痊。因着 《辨治論》,以為溫熱病中,宜用白虎湯,並不傷人,以解世俗之惑。陸進士云∶此說與師愚之論合,且《醫鏡》中佳方不少。其治虛勞方,用生地、熟地、天冬、麥冬、龜板、龍眼肉、玉竹、茯苓、山藥、人乳。《吳醫匯講》乃屬之汪纘功,方中增入牛膝一味,豈顧着《醫鏡》一書,為汪氏所竊取耶?附及之以質博雅。
汪按∶虛勞而咳者,肺中必有邪,麥冬、玉竹不宜用。
疫證條辨
頭痛、目痛,頗似傷寒。然太陽陽明頭痛,不至於傾側難舉。而此則頭痛如劈,兩目昏瞀,勢若難支。總因火毒達於 二經,毒參陽位,用釜底抽薪法,徹火下降,其痛立止,其疹自透。宜清瘟敗毒飲增石膏、元參,加菊花。誤用辛涼表 散,燔灼火焰,必轉悶證。 骨節煩疼,腰如被杖。骨與腰皆腎經所屬,其痛若此。是淫熱之氣,已流於腎經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參,加黃柏。 誤用溫散,死不終朝矣。 熱宜和,不宜躁。若熱至遍體炎炎,較之昏沉肢冷者。而此則發揚,以其氣血尚堪勝毒,一經清解,而疹自透。妄 肆發表,必至內伏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生地、丹皮、芩、連。 有似乎靜而忽躁,有似乎躁而忽靜,謂之靜躁不常。較之顛狂,彼乃發揚,而此嫌郁遏。總為毒火內擾,以至坐臥 不安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角、黃連。 寤,從陽主上;寐,從陰主下。胃為六腑之海,熱毒壅遏,阻隔上下,故火擾不寐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,加琥 珀。 雄按∶火擾不寐,何必琥珀?若欲導下,宜用木通。 初病周身如冰,色如蒙垢,滿口如霜,頭痛如劈,飲熱惡冷,六脈沉細。此陽極似陰,毒之隱伏者也。重清內熱, 使毒熱外透,身忽大熱,脈轉洪數,煩躁譫妄,大渴思冰。證雖梟惡,尚可為力。宜本方增石膏、丹皮、犀、連,加黃 柏。若遇庸手,妄投桂、附,藥不終劑,死如服毒。 四肢屬脾,至於逆冷,雜證見之。是脾經虛寒,元陽將脫之象。惟疫則不然,通身大熱,而四肢獨冷。此烈毒郁遏 脾經,邪火莫透。重清脾熱,手足自溫。宜本方增石膏。 雄按∶四肢逆冷,在雜證,不僅脾經虛寒。在疫證,亦非毒壅脾經。增石膏,原是清胃。胃氣行則肢自和也。亦有 熱伏厥陰而逆冷者,溫疫證中最多,不可不知也。 筋屬肝,賴血以養,熱毒流於肝經,斑疹不能尋竅而出,筋脈受其衝激。則抽惕若驚。宜本方增石膏、丹皮,加膽 草。 雜證,有精液枯涸,水不上升,咽干思飲,不及半杯。而此則思冰飲水,百杯不足。緣毒火熬煎於內,非冰水不足 以救其燥,非石膏不足以制其焰。庸工猶戒生冷,病家奉為至言,即溫水亦不敢與。以致唇焦舌黑。宜本方增石膏,加 花粉。 四時百病,胃氣為本。至於不食,似難為也。而非所論於疫證,此乃邪火犯胃,熱毒上沖,頻頻乾嘔者有之。旋食 旋吐者有之。胃氣一清,不必強之食,自無不食矣。宜本方增石膏,加枳殼。 雄按∶熱壅於胃,杳不知飢,強進粥糜,反助邪氣。雖粒米不進,而病勢未衰者,不可疑為胃敗也。若干嘔吐食, 則本方之甘、桔、丹皮,皆不可用。宜加竹茹、枇杷葉、半夏之類。 胸膈乃上焦心肺之地,而邪不易犯。惟火上炎,易及於心,以火濟火,移熱於肺,金被火灼,其燥愈甚。胸膈郁遏, 而氣必長吁矣。宜本方增連、桔、加枳殼、蔞仁。 雄按∶邪火上炎,固能郁遏肺氣,而為膈滿,第平素有停痰伏飲者。或起病之先,兼有食滯者。本方地、芍,未可 浪投。臨證須辨別施治,惟蘆菔汁,既清燥火之閉郁,亦開痰食之停留。用得其宜,取效甚捷。 昏悶無聲者,心之氣出於肺而為聲。竅因氣閉,氣因毒滯,心迷而神不清。竅閉而聲不出。宜本方,增石膏、犀角、 芩、連,加羚羊角、桑皮。 雄按∶桑皮雖走肺,而無通氣宣竅之能。宜用∶馬兜鈴、射干、通草之類;清神化毒,當參紫雪之類。 胃氣弱者,偏寒偏熱,水停食積,皆與真氣相搏而痛,此言尋常受病之源也。至於疫證腹痛,或左或右,或痛引小 腸,乃毒火衝突,發泄無門。苦按尋常腹痛分經絡而治之,必死。如初起只用敗毒散、或涼膈散加黃連,其痛立止。 雄按∶疫證腹痛,固與雜證迥殊,然夾食、夾瘀、夾疝,因病疫而宿疾兼發者,亦正多也。臨證處方,豈可不為顧 及。 筋肉 動,在傷寒則為亡陽,而此則不然。蓋汗者,心之液,血之所化也。血生於心,藏於肝,統於脾。血被煎熬, 筋失其養,故筋肉為之 動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生地、元參,加黃柏。 雄按∶亡陽 動,宜補土製水。淫熱 動,宜瀉火息風。本方尚少鎮靜息風之品,宜去丹、桔,加菊花、膽草。 病患自言胃出冷氣,非真冷也。乃上升之氣,自肝而出,中挾相火,自下而上,其熱尤甚。此火極似水,熱極之徵, 陽亢逼陰,故有冷氣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地、丹、連,加膽草。 雄按∶冷氣上升,雖在別證中見之,亦多屬火。不知者,妄投溫熱。貽害可勝道哉!本方桔、芍,亦屬非宜。更有 挾痰者,須加海蜇、竹瀝、蘆菔汁之類。汪按∶此證挾痰者最多。 口中臭氣,令人難近,使非毒火熏蒸於內,何以口穢噴人乃爾耶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。 雄按∶宜加蘭草、竹茹、枇杷葉、金銀花、薔薇露、瑩白、金汁之類,以導穢濁下行。 舌苔滿口如霜,在傷寒為寒證的據,故當溫散。而疫證見此,舌必濃大,為火極水化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地、翹、 連,加黃柏。誤用溫散,旋即變黑。汪按∶凡溫熱暑疫,見此舌者,病必見重最宜詳慎。 雄按∶凡熱證疫證見此苔者,固不可誤指為寒,良由兼痰挾濕,遏伏熱毒使然,清解方中,宜佐開泄之品為治。 咽喉者,水穀之道路,呼吸之出入。毒火熏蒸,至於腫痛,亟當清解以開閉塞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、桔,加牛蒡、 射干、山豆根。 雄按∶加瑩白、金汁最妙。藥汁礙咽者,亟以錫類散吹之。 唇者,脾之華。唇 腫,火炎土燥也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翹、連,加天花粉。 頭為諸陽之首,頭面腫大,此毒火上攻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參,加銀花、馬勃、僵蠶、板藍根、紫花地丁、歸尾。 脈實者,量加,酒洗生大黃。 面上燎 ,宛如火燙,大小不一,有紅有白,有紫黑相間,痛不可忍,破流清水,亦有流血水者,治同上條。 腮者,肝腎所屬,有左腫者,有右腫者,有右及左、左及右者,名曰 腮。不亟清解,必成大頭,治同上條。 頸屬足太陽膀胱經,熱毒入於太陽則頸腫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參、翹、桔,加銀花、夏枯草、牛蒡、紫花地丁、山 豆根。 耳後腎經所屬,此處硬腫,其病甚惡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、地、丹、翹,加銀花、花粉、板藍根、紫花地丁。耳中 出血者,不治。 雄按∶坎為耳,故耳為腎水之外候。然肺經之結穴在耳中,名曰龍蔥,專主乎聽。金受火爍則耳聾。凡溫熱暑疫等 證,耳聾者,職是故也。不可泥於傷寒少陽之文,而妄用柴胡以煽其焰。古雲∶耳聾治肺,旨哉言乎。 舌乃心之苗。心屬火,毒火衝突,二火相併,心苗乃動,而嗒舌弄舌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、元參,加黃柏。 雄按∶宜加木通、蓮子心、硃砂、童溺之類。 紅絲繞目,清其浮僭之火而紅自退。誤以眼科治之,為害不淺。宜本方加菊花、紅花、蟬蛻、歸尾、穀精。 雄按∶加味亦是眼科之藥,不若但加羚羊角、龍膽草二味為精當也。 頭為一身之元首,最輕清而邪不易干。通身焦燥,獨頭汗湧出。此烈毒鼎沸於內,熱氣上騰,故汗出如淋。宜本方 增石膏、元參。 雄按∶本方宜去芍、桔、丹皮,加童溺、花粉。 齒者,骨之餘。雜證 齒為血虛;疫證見之,為肝熱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生地、丹、梔,加膽草。 雄按∶齒齦屬陽明,不可全責之肝也。 疫證,鼻衄如泉,乃陽明鬱熱上沖於腦,腦通於鼻,故衄如湧泉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、地、芩、連,加羚羊角、生 桑皮、棕櫚灰。 雄按∶本方宜去桔梗,加白茅根。 舌上白點如珍珠,乃水化之象。較之紫赤黃黑,古人謂之芒刺者,更重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、元、翹,加花粉、 銀花。 雄按∶宜加薔薇根、瑩白、金汁之類。 疫證初起,苔如膩粉,此火極水化。設誤認為寒,妄投溫燥,其病反劇,其苔愈濃,精液愈耗,水不上升,二火煎 熬,變白為黑,其堅如鐵,其濃如甲,敲之戛戛有聲,言語不清,非舌卷也。治之得法,其甲整脫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 參、犀、連、知、翹,加花粉、黃柏。 雄按∶此證專宜甘寒以充津液,不當參用苦燥。餘如梨汁、蔗漿、竹瀝、西瓜汁、藕汁,皆可頻灌。如得蕉花上露 更良。楊雲∶蕉花上露為清熱無上妙品,但不可必得。即蕉根取汁,亦極妙也。若邪火已衰,津不能回者。宜用鮮豬肉 數斤,切大塊,急火煮清湯,吹淨浮油,恣意涼飲,乃急救津液之無上妙品。故友范慶簪,嘗謂余云∶酷熱炎天,正銀 匠熔鑄各州縣奏銷銀兩之時。而銀爐甚高,火光撲面,非壯盛之人,不能為也。口渴不敢啜茗,惟以淡煮豬肉,取湯涼 飲,故裸身近火,而津液不致枯竭。余因推展其義,頗多妙用,拙案中可證也。 舌上發丁,或紅或紫,大如馬乳,小如櫻桃,三五不等,流膿出血,重清心火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角、翹、連加銀 花。舌上成坑,愈後自平。此二條乃三十六舌未有者。 雄按∶亦宜加薔薇根、金汁之類;外以錫類散,或珍珠,牛黃研細糝之。則坑易平。 舌衄乃血熱上溢心苗。宜本方增石膏、黃連、犀、地、梔、丹,加敗棕灰。 雄按∶外宜蒲黃炒黑糝之。 齒衄乃陽明少陰二經之熱相併。宜本方增石膏、元參、芩、連、犀、地、丹、梔,加黃柏。心主神,心靜則神爽。 心為烈火所燔,則神不清而譫語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、丹、梔,加黃柏、膽草。 雄按∶須參葉氏《溫熱論》逆傳治法。且此證挾痰者多,最宜諦審。 呃逆,有因胃熱上沖者,有因肝膽之火上逆者,有因肺氣不能下降者。宜本方增石膏,加竹茹、枇杷葉、柿蒂、羚 羊角、銀杏仁。如不止,用沉香、檳榔、烏藥、枳殼,各磨數分,名四磨飲,仍以本方調服。 雄按∶此三候固皆實證,尚有痰阻於中者,便秘於下者,另有治法。銀杏仁,溫澀氣分,但可以治虛呃,不宜加入 此方。 邪入於胃則吐,毒猶因吐而得發越,至於乾嘔則重矣。總由內有伏毒、清解不容少緩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甘、連,加 滑石、伏龍肝。 雄按∶甘草宜去,伏龍肝,溫燥之品,但可以治虛寒嘔吐,不宜加入此方。本方桔梗、丹、芍,亦當去之。可加旋 覆花、竹茹、半夏、枇杷葉。如用反佐,則生薑汁為妥。汪按∶此方中生薑不可少。 疫毒移於大腸,里急後重,赤白相兼,或下惡垢,或下紫血,雖似痢實非痢也。其人必惡寒發熱,小水短赤,但當 清熱利水。宜本方增石膏、黃連,加滑石、豬苓、澤瀉、木通,其痢自止。誤用通利止澀之劑不救。 雄按∶熱移大腸,惡垢既下,病有出路,化毒為宜。既知不可通利,何以仍加苓、澤等利水?毋乃疏乎。惟滑石用 得對證,他如金銀花、槐蕊、黃柏、青蒿、白頭翁、苦參、蘆菔之類,皆可采也。 毒火注於大腸,有下惡垢者,有利清水者,有傾腸直注者,有完穀不化者。此邪熱不殺穀,非脾虛也。較之似痢者, 稍輕。考其證,身必大熱,氣必粗壯,小溲必短,唇必焦紫,大渴喜冷,腹痛不已,四肢時而厥逆。宜因其勢而清利之。 治同上條。 雄按∶唇焦大渴,津液耗傷,清化為宜,毋過滲利。惟冬瓜煮湯代茶、煎藥,恣用甚佳。汪按∶此及上條皆宜用綠 豆。疫證大便不通,因毒火煎熬,大腸枯燥不能潤下。不可徒攻其閉結而速其死也。宜本方加生大黃,或外用蜜煎導法。 汪按∶此證宜用麻仁。邪犯五臟,則三陰脈絡不和,血乖行度,滲入大腸而便血。宜本方增生地,加槐花、柏葉、棕灰。 雄按∶棕灰溫澀,即欲止之,宜易地榆炭。 膀胱熱極。小溲短赤而澀,熱毒甚者,溲色如油。宜本方加滑石、澤瀉、豬苓、木通、通草、扁蓄。 雄按∶苓、澤等藥,皆滲利之品。溺阻膀胱者,藉以通導,此證既雲熱毒內熾,則水已耗奪,小溲自然渾赤短澀, 但宜治其所以然,則源清而流潔,豈可強投分利,而為礱糠打油之事乎?或量證少佐一二味,慎毋忽視而泛施也。 溺血,小便出血而不痛。血淋,則小腹陰莖必兼脹痛。在疫證,總由血因熱迫。宜本方增生地,加滑石、桃仁、茅 根、琥珀、牛膝、棕灰。 雄按∶設兼痛脹,忌用棕灰。汪按∶亦宜用地榆炭。 發狂罵詈。不避親疏,甚則登高而歌,棄衣而走,逾垣上屋,力倍常時。或語生平未有之事,未見之人,如有邪附 者,此陽明明邪熱,上擾神明,病患亦不自知。僧道巫尼,徒亂人意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、丹、梔,加黃柏。 雄按∶宜加硃砂、青黛,挾痰,加石菖蒲、竹瀝之類。 疫證之痰,皆屬於熱,痰中帶血,熱極之徵。宜本方增石膏、芩、地,加蔞仁、羚羊角、生桑皮、棕灰。 雄按∶桑皮、棕灰可商,宜加滑石、桃仁、葦莖、瓜瓣之類。 疫證遺溺,非虛不能約,乃熱不自持。其人必昏沉譫語,遺不自知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,加滑石。諸病喘滿, 皆屬於熱,況疫證乎。宜本方增石膏、黃芩、加桑皮、羚羊角。 雄按∶杏仁、濃朴、半夏、旋復花、枇杷葉、蔞仁、蘆菔、海蜇、蘆根之類,皆可隨證採用。本方地、芍宜去之。 汪按∶下條亦宜去地、芍。 淫熱熏蒸,濕濁壅遏,則周身發黃。宜本方增石膏、梔子,加茵陳、滑石、豬苓、澤瀉、木通。汪按∶濕盛而用石 膏。似宜佐以蒼朮、濃朴之類。 雄按∶此證亦有宜下者。汪按。青殼鴨蛋敲小孔納朴硝於孔中紙封燉熟。日日服之。義取一補一消。治黃膽甚效。 余嘗親試之。初時便溏不爽。服朴硝而便反干暢矣。 疫證循衣摸床、撮空,此肝經淫熱也。肝屬木,木動風搖,風自火出。《左傳》雲∶「風淫末疾」,四末四肢也。肢動 即風淫之疾也。宜本方增石膏、犀、連、梔、丹,加膽草。 雄按∶桑枝、菊花、絲瓜絡、羚羊角、白薇之類,皆可採用。實者,宜兼通腑;虛者,宜兼養陰。 狐蜮,宜本方增石膏、犀角,加苦參、烏梅、槐子。以上五十證,熱疫惡候,變態無恆,失治於前,多致莫救。慎 之!慎之! 疫證熱毒盤踞於內,外則遍體炎炎。夫熱極之病,是必投以寒涼。火被水克,其焰必伏。火伏於內,必生外寒。陰 陽相搏則戰,一戰而經氣輸泄,大汗出而病邪解矣。 疫證瘥後,四肢浮腫,弗遽溫補。 雄按∶宜清餘熱,兼佐充津。 瘥後飲食漸增,而大便久不行,亦無所苦。此營液未充,若誤投通利,死不終朝矣。汪按∶宜食黑脂麻。熱疫為病, 氣血被其煎熬,瘥後飲食漸進,氣血滋生,潤皮膚而灌筋骸。或痛或癢,宛如蟲行,最是佳境,不過數日,氣血通暢而 自愈矣。疫證失治於前,熱流下部,滯於經絡,以致腰膝疼痛,甚者起不能立,臥不能動,誤作痿治,必成廢人。宜本 方小劑,加木瓜、牛膝、續斷、萆 、黃柏、威靈仙。瘥後,不欲飲食,食亦不化。此脾胃虛弱,宜健脾養胃。 雄按∶不欲食,病在胃,宜養以甘涼。食不化,病在脾,當補以溫運。醫者,須分別論治。汪按。葉香岩論脾胃辨 析最明暢。余以為勝於東垣之專事升脾。學人所當師法也。 瘥後驚悸,屬血虛。宜養血鎮驚。 雄按∶亦有因痰熱未清者,不可不知也。汪按∶因痰者頗多。 瘥後怔忡,乃水衰火旺,心腎不交。宜補水養心。 雄按∶硃砂安神丸最妙。汪按∶亦有兼挾痰者。 瘥後,有聲不能言,此水虧不能上接於陽也。宜補水。 雄按∶有痰熱滯於肺絡者宜清肅;有疫熱耗傷肺陰者宜清養。不僅水虧為然也。 瘥後,聲顫無力,語不接續,名曰鄭聲。乃氣虛也。宜補中益氣湯。汪按∶第五卷方論不錄此方,附論在清暑益氣 湯下。 雄按∶此證雖屬氣虛,實由元氣無根,補中益氣,昇陽之劑,切勿誤投。宜集靈膏。 瘥後喜唾,胃虛而有餘熱也。烏梅十個、北棗五枚,俱去核,共杵如泥,加煉蜜丸彈子大,每用一丸噙化。 雄按∶此方甚佳。 言者,心之聲也。病中譫妄,乃熱擾於心。瘥後多言,餘熱未淨。譬如滅火,其火已息,猶存餘焰也。 雄按∶宜導赤散加麥冬、蓮子心、硃砂染燈心。 瘥後遺精,宜交心腎。 雄按∶精因火動者多,宜清餘熱,黃連、黃柏,最是要藥。 瘥後觸事易驚,夢寐不安,乃有餘熱挾痰也。痰與氣搏故恐懼。 雄按∶宜用竹茹、黃連、石菖蒲、半夏、膽星、梔子、知母、茯苓、旋復花、橘紅等藥。 瘥後,終日昏睡不醒。或錯語呻吟,此因邪熱未淨,伏於心包絡所致。 雄按∶宜用丹參、白薇、梔子、麥冬、甘草、木通、鹽水炒黃連、竹葉、硃砂染燈心、細茶等藥。挾痰者,花粉、 天竺黃、石菖蒲,省頭草之類。或萬氏牛黃清心丸,皆可採用。 瘥後自汗、盜汗,虛象也,宜分陰陽而補益。 雄按∶固屬虛候,多內餘熱未清,心陽內熾,慎勿驟補,清養為宜。如西洋參、生地、麥冬、黃連、甘草、小麥、 百合、竹葉、茯苓、蓮子心之類,擇而為劑可也。 瘥後心神不安,乃心血虧損。宜養心。 雄按∶固是心營不足,亦因餘熱未清,治如上條可也。 瘥後虛煩不寐者,血虛神不守舍也。 雄按∶非神不守舍也,亦餘火擾動耳!治如上法,或加阿膠、或加生雞子黃、或加珍珠,審證而用得其宜,貴乎醫 者之神悟矣。 瘥後餘熱未淨,腸胃虛弱,飲食不節,穀氣與熱氣,兩陽相搏,身復發熱,名曰食復。 雄按∶治法與傷寒食復同,更有瘥後起居不慎,作勞太早,虛陽浮擾而發熱者,名曰勞復。治宜調氣血。 瘥後早犯女色而病者,名女勞復;女犯者,為男勞復。其證頭重目眩,腰痛肢酸,面熱如烘,心胸煩悶。宜麥冬湯主之。若舌出寸餘,累日不收,名曰陽強。以冰片研細糝之,即縮。長至數寸者,多不救。 雄按∶此方甚妙。宜加竹茹枸杞子。 男子新瘥,餘熱未淨,而女人與之交接得病者,名陽易;女人新瘥,餘熱未清,而男子與之交接得病者,名陰易。 其證男子則陰腫入腹,絞痛難忍;女人則乳抽里急,腰胯痛引腹內。熱攻胸膈,頭重難抬,仰臥不安,動搖不得。最危 之證。 雄按∶陰陽二易,余謂之熱入精室證。第陰易較重於陽易,以女人疫熱之氣,本從陰戶出也。古人用 襠之義最精, 取其能引熱邪,仍由原路去,故陰易,須剪所交接。女人身穿未浣之襠,《千金》用月經赤帛,亦從此脫胎。陽易,須 剪所交接。男子身穿未浣之 襠。並取近陰處之數寸,燒灰服下,奏效甚捷。後人之用鼠矢,亦取其以濁導濁之義。然 究不如燒 散之貼切矣。餘如竹茹、花粉、韭白、滑石、白薇、槐米、楝實、綠豆、甘草梢、土茯苓等藥,並走精室, 皆可隨證採用。以上三條,溫熱病後亦同,不僅疫證爾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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