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樞 / 靈樞第六卷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平人絕穀第三十二
20
章节导航展开
原文保留来源字形
黃帝曰︰願聞人之不食,七日而死,何也。
伯高曰︰臣請言其故。胃大一尺五寸,徑五寸,長二尺六寸,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,其中之穀,常留二斗,水一斗五升而滿,上焦泄氣,出其精微,慓悍滑疾,下焦下溉諸腸。
小腸大二寸半,徑八分分之少半,長三丈二尺,受穀二斗四升,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。迴腸大四寸,徑一寸寸之少半,長二丈一尺,受穀一斗,水七升半。廣腸大八寸,徑二寸寸之大半,長二尺八寸,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。
腸胃之長,凡五丈八尺四寸,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,此腸胃所受水穀之數也。平人則不然,胃滿則腸虛,腸滿則胃虛,更虛更滿,故氣得上下,五藏安定,血脈和則精神乃居,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。故腸胃之中,當留穀二斗,水一斗五升,故平人日再後,後二升半,一日中五升,七日五七三斗五升,而留水穀盡矣。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,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也。
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
本文来自《黄帝内经》本地文字整理稿,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。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。
查看本书来源、版本及权利说明整理文件:01-黄帝内经-佚名.m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