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灸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序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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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問,黃帝及雷公皆曰“問”。其對也,黃帝曰“答”,岐伯之徒皆曰“對”。上章問及對已有名字者,則下章但言“問”言“對”,亦不更說名字也。若人異則重複更名字。此則其例也。諸言“主之”者可灸可刺,其言“刺之”者不可灸,言“灸之”者不可刺,亦其例也。
晉·玄晏先生 皇甫謐士安 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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