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
治血論

吴瑭333 字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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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之血,即天地之水也,在卦為坎(坎為血卦)治水者不求之水之所以治,而但曰治水,吾 未見其能治也。蓋善治水者,不治水而治氣。坎 之上下兩陰爻,水也;坎之中陽,氣也;其原分自干之中陽,干之上下兩陽,臣與民也;干之中陽,在上 為君,在下為師;天下有君師各行其道於天下,而彝倫不敘者乎?天下有彝倫攸敘,而水不治 者乎?此《洪範》所以歸本皇極,而與《禹貢》相為表里者也。故善治血者,不求之有形之血,而 求之無形之氣。蓋陽能統陰,陰不能統陽;氣能生血,血不能生氣。至於治之之法,上焦之血,責之 肺氣,或心氣;中焦之血,責之胃氣,或脾氣;下焦之血,責之肝氣、腎氣、八脈之氣。治水與血之法, 間亦有用通者,開支河也;有用塞者,崇堤防也。然皆已病之後,不得不與治其末;而非未病之先,專治其本之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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