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文字整理 · 待校勘
下死胎不可拘執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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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胎不下,不可拘執成方而悉用通法,當求其 不下之故,參之臨時所現之證若何,補偏救弊,而胎自下也。余治一婦,死胎不下二日矣,診其脈則 洪大而芤,問其證則大汗不止,精神恍惚欲脫。余曰∶此心氣太虛,不能固胎,不問胎死與否,先固心 氣,用救逆湯加人參,煮三杯,服一杯而汗斂,服二杯而神清氣寧,三杯未服而死胎下矣。下後補肝 腎之陰,以配心陽之用而愈。若執成方而用平胃、朴硝,有生理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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