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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難

佚名(旧题扁鹊)103 字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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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有輕重,何謂也?

然: 初持脈,如三菽之重,與皮毛相得者,肺部也。 如六菽之重,與血脈相得者,心部也。 如九菽之重,與肌肉相得者,脾部也。 如十二菽之重,與筋平者,肝部也。 按之至骨,舉指來疾者,腎部也。 故曰輕重也。

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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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文件:05-难经-佚名(旧题扁鹊).md